四川省委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促进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包括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废止阻碍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垄断行业监管,深入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等。同时要求建立完善民营企业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制度,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这些举措如何推进?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
肃清壁垒审查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近万件公平竞争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四川省公平竞争环境已逐步建立,但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现象仍然存在。而公平竞争审查,是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有力措施。
去年,四川省建立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四川全省已完成近万件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审查清理,废止和修订了200余件。下一步,四川省将开展督导检查,加强执法监督,保证由于各种原因漏审的存量政策措施得到清理,对开展工作不力甚至失职渎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移交有关机关问责追责。
持续监管持续对公用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11月27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新法实施后,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适用新法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件,其中不乏民营企业的身影。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呈现的新特点,研判市场监管规律,在案件查办的同时更加注重行业规范。同时,推进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例如在一次行动中,通过对德阳一家天然气公司限制竞争典型案件的查处,改变了该公司限定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燃气设施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限制竞争行为,开放了该市燃气设计施工市场。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对公用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从根本上解决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公平竞争问题。
宽严相济
把握好“包容”和“审慎”之间的度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全省信用“红黑名单”将于今年底出炉,新的名单较之前公布的一些信用名单将更加完善。
“完善”体现在哪?从横向看,联合的部门和领域更多,将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受损,处处受限”;从纵向看,将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例如有一家企业,某一次没有及时缴税被税务机关记入失信档案。其如果及时补缴税款同时承诺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其失信记录将被撤除,只能在后台看到,不影响后续的经营性贷款等行为。
《意见》还明确,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针对“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关键是要把握好‘包容’和‘审慎’之间的度。”上述负责人表示,“关键看是不是有利于这个行业和模式的发展,是不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